西江西边大街道路提升工程由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以2404-440605-04-01-501408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中区社区西江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集体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中区社区西江经济社西边大街
2.2 项目建设规模:现西江经济社主路地面多处破损、凹凸不平,标识不清晰等情况,给居民行人和车辆通行带来交通安全隐患。现计划对西江村主路进行铺设沥青及设置人行道,优化停车场等,项目面积约11000平方米。
2.3 计划工期:总工期90个日历天,开工日期具体以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为准(工期不因假期、雨季等因素而延长)。
2.4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2,702,010.53(元)
2.5本招标工程不划分标段,招标范围包括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总承包。具体工程内容以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为准。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的城市道路诚信系统(资质类别:施工类企业),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
4.5.1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名,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电子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须按其注册所在地政策要求提供方为有效。),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7.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7.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7.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7.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7.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 10 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 号),对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依法依规被限制其在一定时限内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不得参与投标。
4.7.7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 10 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
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 号),对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 2 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依法依规被严格限制其在我市范围内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尚处于限制期内的,不得参与投标。
5.2 获取招标资料时间:2024年9月6至2024年9月12日(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5.3 获取招标资料地点:佛山捷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鸿晖产业新城2栋310号)。
5.4 招标资料售价为人民币:300.00元,售后不退;未获取招标资料的投标人参与投标的,招标人将不予以受理。
5.5 获取招标资料时,投标人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经办人如为法定代表人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如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6.已办理报名并成功领取招标资料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
5.7投标人领取招标资料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资料的投标人的投标。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2024 年9月26日9时00分至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4年9月26日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中区社区二层会议室(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中区社区)。
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并签署的一切需要确认的文件,迟到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8.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8.2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中区社区西江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
邮 编:528000
电 话:0757-86702736
联 系 人:冼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捷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鸿晖产业新城2栋310号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范工
电 话:0757-29956819
邮 箱:fsjc0808@126.com
佛山捷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