塘头村治安队及综合协管员服务外包项目的采购公告
佛山捷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塘头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委托,就塘头村治安队及综合协管员服务外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项目名称:塘头村治安队及综合协管员服务外包项目
二、项目编号:FSJCCG-20231112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2,644,800.00元/年,三年合计金额:¥7,934,400.00元
四、采购期限:3年。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项) |
1 | 塘头村治安队及综合协管员服务外包 | 1 |
1.详细招标要求及需求请参阅招标文件中采购项目内容。
2.投标人应对所有的采购内容进行投标,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六、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人打印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其中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6.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为符合划分标准的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该中小微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23年12月6日至2023年12月13日期间(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内,法定节假日除外)通过电子邮箱发送汇款凭证及报名资料扫描件到指定邮箱获取招标文件word版(邮箱地址:fsjc0808@126.com),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存款帐户:①户名:佛山捷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②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南海广佛智城支行;③账号:683473676091;④款项来源:FSJCCG-20231112),售后不退。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汇款凭证、报名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营业执照及报名代表的身份证扫描件。
备注:登记报名时对投标人提交的资料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其投标时提供的投标文件相关资料作出的审查结论为准。
八、现场踏勘:本项目不组织集中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自行踏勘。
九、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二路2号石湾镇街道办事处2号楼5楼565室(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3年12月28日09时00分至2023年12月2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十、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地点: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二路2号石湾镇街道办事处2号楼5楼565室。
十二、招标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办事处网站、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塘头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公告栏及佛山捷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范先生;联系电话:0757-29956819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梁小姐;联系电话:0757-82728790
(二)采购代理机构:佛山捷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鸿晖产业新城2座310号
联系人:范先生;联系电话:0757-29956819
传真:0757-29956819;邮编:528000
(三)采购人: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塘头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塘头村内
联系人:梁小姐;联系电话:0757-82728790
传真:/ ;邮编:528000
佛山捷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6日